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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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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给予陈春梅等几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

作者:   时间:2021-02-10   点击数:

宁德师范学院拟对陈春梅等8位同学做出退学处理,因拟退学处理的相关通知无法通过“本人面签”、“留置”、“邮寄”等方式送达,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。公告送达内容如下:

陈春梅,2013级汉语言文学专业,学号:B2013022111。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林娟,2009级应用英语(国际商务方向)专业,学号:2009022225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陈锦华,2009级应用英语专业,学号:2009022102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杨惠芬,2009级应用英语专业,学号:2009022119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邱珊珊,2011级英语专业,学号:B2011022222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黄燕燕,2010级应用日语专业,学号:2010023115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林雨薇,2013级英语专业,学号:B2013021118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梁潞鑫,2013级汉语言文学(对外汉语教学方向),学号:B2013011243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根据《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宁师院[2017]76号)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学校拟对以上学生做出退学的处理。

如以上学生或其代理人对此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,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,视为对学校拟退学的相关处理无异议。

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:13859636686

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:globalsheng@qq.com

联系人:黄荣生

学院办公地址: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求知楼A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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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0日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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